依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D號函辦理

主旨:轉知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, 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。

說明:

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 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二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小姐,電話:(04)3706-1538。

三、檢送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修正條文如附件。